
关于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
下一封闭期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刊登了《关于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
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现就此次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事宜提示如下:
本基金原定开放期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含)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含)
止,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为保护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
放期,即决定将 2025 年 5 月 27 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
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含)
起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九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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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
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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